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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反手一把抓住林枫的手。

  林枫一愣。

  众人一惊。

  刚才还灰败虚弱的快要断气的人,怎么看到自己的救命恩人,一下子就有力气了?

  叶轰急忙问道:瑞庭,怎么了?

  叶瑞庭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只是刚才忽然呼吸顺畅了,他下意识的就伸手一抓。

  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,他放开林枫的手,说:谢谢。

  说话了!!爷爷,瑞庭他好了!!!叶瑞岚惊呼道。

  林枫眨了眨眼,瑞庭

  刚才叶老叶子第一次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,他就觉得有点耳熟,只是没在意,这会儿越听越耳熟。

  他仔细搜索了一下原主的记忆,还是没找到瑞庭这么个人,而且,他看到对方的脸,记忆里也没有什么印象。

  老爷子很是激动,抓住叶瑞庭的手一个劲儿的问:瑞庭,你感觉怎么样?你是不是好点了?有没有不舒服?又转头喊道,快叫方院长过来。

  方院长和专家团本就在病房里,只是他们被隔离在人群外围,闻言几步走过来。

  怎么又突然好转了?!

  方院长等人一头雾水。

  经过这两天的洗礼,他们已经镇定许多,对叶瑞庭检查一番,心中不免再一次惊疑,但面上却镇定道:叶老放心,叶少身体正在慢慢恢复,心脏也很有活力,呼吸也比较顺畅了。

  如果这个状态能一直保持下去,叶瑞庭身体康复指日可待啊!

  就是时好时坏的,让他们的心脏也跟着过山车似的。

  看着叶瑞庭脸上渐渐恢复的血色,叶家人激动地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
  叶轰双手抓住方院长的手连声说:谢谢,谢谢!太感谢你们了!!

  叶瑞岚喜极而泣,时运乾大大松了一口气,眉头也舒展了,金管家在后面双手合十,念念有词。

  林枫看着这个感人肺腑的场面,听着方院长嘴里不住地说:叶老太客气了,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。

  林枫脑海里突然有什么闪过。

  叶老,船王,瑞庭,叶瑞庭!

  金管家说少爷自小身体不好

  金管家说能投生到船王家,命理能不贵嘛。

  苏旭安说恭喜你啊。

  苏旭安,苏旭安!

  电光火石间,好像有什么头绪串联了起来。

  6.第 6 章

  林枫几年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,有个配角就叫叶瑞庭。

  那是一本男频重生逆袭爽文,主角重生后,带着预知金手指,事先到达事故现场,救下落水大佬船王长孙叶瑞庭。

  这个金大腿惊才绝艳,可惜自小身体不好,医生断言活不过二十五。

  主角抱上金大腿后,从一个草根群演到百亿影帝,在娱乐圈横竖上下都可以螃蟹走,国际名导找他拍电影,都要排号。

  金大腿的姐姐对主角一见钟情,主角顺利入赘叶家,盛世婚礼惊艳全球。

  金大腿死后,姐姐逐渐嫌弃主角出身,在众多场面让主角难堪。

  主角难受其辱,拉拢公司高层,操纵叶氏股价,姐姐众叛亲离,狼狈败北,最后被赶出叶氏,主角成了叶氏名副其实的掌权人。

  最后主角娶了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,站在了人生巅峰傲视群雄。

  那叫一个爽啊!

  百万字的长篇,从娱乐圈到商战,林枫熬了个通宵就看完了。

  至于为什么自己几年后,对主角的名字毫无印象,主要是快餐网文爽过就完事儿,他看过那么多小说,哪还能都记得谁是谁啊。

  所以,那晚在听到苏旭安这个名字时,他根本就没想到那是小说主角。

  但是林枫看完这部小说,对里面的金大腿却有些记忆。

  那金大腿临死前,可以说是为自己的救命恩人铺就了一条通天大道,没想到最后却把自家祖上三代的家业都给通没了,不知道他在骨/灰盒里,有没有后悔呢?

  而现在,这条纯金的大腿就在眼前。

  在一片欢喜激动哭泣客气声中,林枫缓缓伸出手,握住了金大腿那只血管清晰的手,你今年多大了?

  众人惊讶地看过来。

  叶瑞庭看了眼自己被握的紧紧的手,慢慢说:二十四。

  林枫喃喃道:啊,那你快死了。

  声音虽轻,但在场的人都听到了。

  叶瑞岚一把扯开他,柳眉倒竖,你说谁快死了?!我弟弟好好的!

  叶瑞庭的表弟时运乾也很面色不好:你别仗着救了我哥一命,就随意诅咒他啊!

  叶老面沉如水,皱眉看向林枫,眼神凌厉,不怒自威。

  林枫回过神,啊,抱歉。

  他说。

  转身,慢慢走出病房。

  他要捋捋。

  捋捋剧情。

  这剧情好像不对,出现了一些偏差。

  作为主角的苏旭安,并没有像小说剧情里那样,顺利救起叶瑞庭,反而被自己无意中给截胡了。

  那天他爬上岸,苏旭安说了句恭喜你啊,还拿怪怪的眼神看他,现在他知道了,苏旭安是重生的,肯定是事先就待在那里,等着救人。

  可是出了自己这个意外。

  现在叶瑞庭不是苏旭安的大腿了,是他的!!

  他抱上了金大腿,从此在娱乐圈溺水翻盘,从一个三十八线小模特到百亿影帝,然后入赘叶家,在商界乘风破浪,最后成为叶氏掌权人,娶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,过上家庭美满、事业成功的巅峰生活!

  等等。

  不对!

  不对不对不对!

  入赘!

  叶家大小姐大他八/九岁,长得还有几分像他高中班主任,也就是教育局长的老婆,对着那样一张脸,林枫怕自己在洞房花烛时,被局长罚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。

  林枫一个激灵。

  入赘是不可能入赘的!!

  绝不可能!!

  他记得小说中,叶瑞庭的姐姐好像对男主是一见钟情,入赘是后面的事。

  一见钟情是什么时候?

  好像就是第一次见面,在医院,男主说了几句大义凛然的话,大概意思就是不用谢,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是我们社会主义接班人应该做的。

  叶家大小姐对男主刮目相看,进而产生好感,陷于人品,入赘顺理成章。

  林枫倒抽一口气。

  自己之前在医院里说了什么?

  顺手而已,换做别人我也会救。

  这不就跟小说里男主说的话大同小异吗?!

  那叶家大小姐这个NPC,根据剧情设定,会不会已经对他

  救命啊!!

  他不想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