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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暗室(1 / 2)


陈平安很熟悉这种眼神,就像自己小时候看待刘羡阳是一般无二的,那会儿的刘羡阳,是杏花巷泥瓶巷这一带的孩子王,抓蛇捕鸟捞鱼,好像天底下就没有刘羡阳不会的事情。到后来,原本跟在刘羡阳屁股后头当跟班的同龄人,有些也去了龙窑当学徒,更多是散入小镇各个杂货铺子当伙计,或是给亲戚帮忙管账,也有如宋集薪所说,最没出息的人,才会去庄稼地里刨食吃,最后还跟刘羡阳混在一块的,就只剩下他了。

陈平安将送给少女的三条石板鱼,用几根狗尾巴草穿过鱼鳃串在一起,递给少女。她接过这串鱼,拎了拎,有些轻,感觉不像是能凑足一碟青椒炒鱼,她便歪头瞥了眼小溪水坑,满是期待。陈平安心领神会,歉意道:“接下来抓起的鱼,我要熬汤给朋友补身体,不能送给你了。”

少女指了指不远处那只打开的包裹,示意可以用那些糕点来换鱼,陈平安摇头笑道:“不行,糕点好吃,也能填饱肚子,但是不如鱼汤养人。”

少女点点头,没有强人所难,默默坐回原位,小心翼翼将鱼放在脚边,然后继续她“坐吃山空”的大业。

陈平安虽然好奇她的身份,但也没有多嘴询问,看她穿着打扮,不像是福禄街桃叶巷那边的大家闺秀,倒是有些像是隔壁邻居的稚圭,秀里秀气的,也不爱说话。陈平安突然有些担心,她不会是偷了家里东西出来吃的小丫鬟吧,听说那些大宅里的规矩厉害得很,刘羡阳和宋集薪两人总喜欢反着说话,唯独在这件事情倒是例外,只不过刘羡阳的说法很吓人,说是丫鬟婢女在那些院墙高高的宅子里头,一个走路姿势不对,就会被眼睛跟捕蛇鹰一样好的管家派人打断腿,丢到墙外的街上等死。宋集薪则说刘羡阳以讹传讹,才没那么夸张,只不过大家门户里的丫鬟嬷嬷,确实走路都跟猫似的,听不着半点声音。当时刘羡阳瞥见一旁偷着乐的婢女稚圭,立即就恼羞成怒了,大骂宋集薪鹅什么鹅,你家的鹅能说话啊?

陈平安最后抓上来七八条石板鱼,竹篓被它们撞得摇摇晃晃,脸色惨白的少年知道自己差不多极限了,春天的水冷,是往骨子里钻的那种,最主要当然还是受伤的左手经不住,陈平安最后一次上岸后,快步跳下青色石崖,钻入溪畔草丛里,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,没过多久就拔出三四样草,不少草根带着泥土,一大把握在手心,捡了块普通石子,回到石崖后,找到石崖一处手心大小的天然小坑洼,擦干抹净后,开始轻轻捣捶草药,很快就变成一团青色的浆糊,汁水散发出春季水畔野草的独有芬芳。

背对着少女,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,咬紧牙关,开始拆解左手棉布,额头很快渗出汗水,一下子覆盖了从头发滑落的冰冷溪水。血肉模糊的伤口,虽然比起包扎前的白骨可见,已经好上一些,但仍然称得上触目惊心。陈平安来时并没有想到左手会触碰溪水,所以没有准备棉布条,之前满脑子都是蛇胆石可以挣钱以及抓鱼炖汤两件事,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,少年正有点懵,突然一只手掌出现在眼前,摊放着几条干燥洁净的布条,原来是青衣少女不知何时撕下了一截袖管,陈平安惨然一笑,顾不得跟少女客气,往手心伤口涂抹上草药后,靠近嘴边,用牙齿咬住一端,右手扯紧,围绕手背两圈后打结,一系列动作,有条不紊,又如蝴蝶绕枝,让旁观者眼花缭乱。

绑扎完毕后,陈平安缓缓抬起右臂擦拭满脸汗水,两条胳膊颤抖不止,根本不受控制。

蹲在附近的青衣少女,朝陈平安伸出一根大拇指,满脸你很厉害的表情。

陈平安右手指了指自己眼睛,苦笑道:“其实痛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。”

少女转头瞥了眼少年自己编织的大箩筐和青竹鱼篓,有些疑惑。

陈平安神色尴尬,“那些石头能挣钱的,而且抓鱼也很重要。”

少女懵懵懂懂,但仍是没有开口说话,两眼有些放空,扭头怔怔望着波光粼粼的溪水。

潺潺溪水摩挲着那些露出水面的石头,哗啦啦作响。

那一刻,星空璀璨,天地寂寥,人间好像唯有一双少年少女。

陈平安的身体逐渐安静平稳下来,原先急促的呼吸,开始下意识放缓,转为悠长绵绵。

就像从山洪暴发的小溪,变成了春秋枯水的溪水。

这种悄然转变,少年自己根本没有在意,浑然天成,水到渠成。

陈平安知道一身湿漉漉的,不能被初春的冷风吹太长时间,得赶紧回到小镇换身衣衫去。少年自然不会懂医书上的那些养生和病理,但是这辈子最怕生病一事的少年,对于四季节气变换和自身身体的适应,早就培养出一种敏锐直觉。所以很快穿上草鞋,在腰间系上鱼篓,背起箩筐,跟青衣少女挥挥手,笑道:“我走了,姑娘你也早些回家。”

陈平安一边走下石崖,一边忍不住转头提醒道:“廊桥那边水特别深,千万小心别脚底打滑啊。回家的时候,最好靠着水田这边一侧,哪怕摔倒了,一身泥总好过掉溪里去……”

陈平安说着说着,突然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些不吉利,听着不像是好话,反倒是泥瓶巷顾粲他娘,最擅长的那种咒人的混账话,陈平安很快就闭上嘴巴,不再唠叨了,加快脚步,向北跑向小镇。

箩筐很沉。

可是草鞋少年格外开心。

解开那个近乎死结的心结后,陈平安第一次觉得自己要好好活下去,好好的。

比如说要有钱!

能买得起带着独特墨香的春联,彩绘门神,吃得上毛大娘家铺子的肉包子,最好再买一头牛,像隔壁宋集薪那样能养一窝鸡……

青衣少女依然还在孜孜不倦地“挖山”,神色认真严肃,每次拿起一样新糕点,都像是在对付一位生死大敌。

她正在跟一块桃花糕较劲的时候,突然身体僵硬,意识到大事不妙后,不是逃跑,而是张大嘴巴,囫囵吞下大半块糕点,然后拍拍双手,坐在原地束手待毙。

不知何时多出一个汉子,身材不高,但给一种敦厚结实的感觉,可也不会让人误以为是个村夫庄稼汉,因为男人的眼神实在太过刺眼,让人不敢正视。

男人看着只剩下“山脚”的那个碎花纹包裹,满脸无可奈何,想要开口教训两句,又舍不得,默默看着自家闺女那种我犯错就认罚的倔强模样,他更是心疼得一塌糊涂,好像自家才是犯错的那个人。

男人很想说些缓和气氛的话,比如闺女你饿了,就在剑炉茅屋那边吃便是,吃完了明天爹再给你去小镇买。

可是话到了嘴边,生性内敛的男人又说不出口,仿佛一字千钧,死死压住了舌头,如何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女儿。

这一刻,男人觉得自己还不如那个草鞋少年有本事,好歹女儿不用那么紧张兮兮。

青衣少女突然抬起头,问道:“爹,当时为啥不收他当学徒?”

闺女主动说话,让男人如释重负。

男人虽然板着脸,但已经一屁股坐在女儿身边,解释道:“那娃儿后天性情挺好,但是根骨太差了,就算爹收下他,他也会一下子就被师兄弟们拉开距离,再努力,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差距变大,万一到时候又要多出一个柳师兄来,何必。”

青衣少女脸色黯然,不知是听到那个“柳师兄”的缘故,还是草鞋少年的擦肩而过。

男人犹豫了一下,还是不打算藏掖,以免她误入歧途或是坏了圣人谋划,“再者,这个少年太平凡了,在小镇上,反而显得很特殊。秀儿,你大概不不知道,这娃儿的本命瓷器很早被人打碎,所以就成了孤魂野鬼一般的货色,不受祖荫的荫庇,与此同时,又会有种种不易察觉的怪事发生,这也是宋集薪和那女子选择做他邻居的原因,要不然以宋集薪的身份,会连福禄街也住不得?显然是不可能的。”

少女认真思考了一番,“爹你是说他有点像是鱼饵?”

男人摸了摸她的脑袋,“差不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