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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英卡的诅咒(二)(2 / 2)

“你们汉人说的庚子年。”

“年头年尾?”

“年尾。”英卡立即感觉到了什么,“你认识我爸爸?”

李隆盛沉默许久,一个名字呼之欲出——斯文·赫定。

光绪二十六年,公元1900年,中国人的庚子年,八国联军打进北京城,斯文·赫定却来到罗布泊,发现了楼兰古城。

那年春天,来到罗布泊的欧罗巴人,只有这一位瑞典的大探险家。

二十年前,斯文·赫定三十五岁,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纪。作为来寻找楼兰的探险家,他自然也会吸引两千年后的楼兰少女。

“我不认识。”

李隆盛撒谎了,考古探险队生死未卜,谁知此生还能不能再见到?

混血少女英卡,原来是斯文·赫定的女儿,她流着一半楼兰人一半北欧人的血。

楼兰人的吐火罗血统,北欧人的日耳曼血统,还有罗布人中的突厥、羌族、蒙古甚至汉人血统,共同雕塑出英卡近乎完美的五官。但总体来说,她的雅利安人血统占据优势。

数日前,沙漠上出现海市蜃楼,她的容貌飘浮在天空,引得李隆盛魂牵梦萦,原来是老天有眼,为了让斯文·赫定看到女儿。

英卡说,爸爸从沙漠另一头而来,只在罗布泊停留几个月。等到他不辞而别,妈妈才发现怀孕了。

庚子年的冬天,英卡出生了。七岁那年,她跟着妈妈走出沙漠,来到婼羌县城。

县太爷的夫人没有孩子,发善心收留她们母女,教这漂亮的小女孩读书识字。英卡很聪明,她学会了《三字经》、《千字文》、《百家姓》、《弟子规》,甚至会写一手隽秀的楷体字……

五年前,妈妈病死,县太爷换了人。孤苦伶仃的英卡埋葬了妈妈,跟着骆驼队回到罗布泊的老家。

“二十年前,妈妈沙漠中救活了我的爸爸。二十年后,我也在沙漠中救活一个男人……”英卡的眼神熠熠生辉,“幸好这个男人不丑不肥不老更不坏,而是个年轻善良聪明的男人。”

对于罗布人来说,这样的表达方式已经够含蓄了。李隆盛自然明白,却抬头看着星空:“你看到冬天的大三角了吗?”

“啥?”

“星星啊,冬天看起来特别清晰,你看那猎户座的参宿四星,大犬座的天狼星,小犬座的南河三星。”

顺着李隆盛的手指,英卡微笑起来:“哦,我经常看到这些星星,原来都有名字啊。”

他抓起混血少女的胳膊,跟她的眼睛成一条直线,手把手指出猎户座的参宿七星,按照顺时钟方向,依次把天狼星、南河三星、双子座的北河三星、御夫座的五车二星、金牛座的毕大星,最后回到参宿七星相连,画出一个硕大的六角形。

李隆盛仿佛回到剑桥天文台:“中间有三颗星,就是猎户座的腰带。你看啊,从第二颗腰带和猎户座头部连线,往外延伸约八九倍距离……”

“我看到了!有颗很亮的星星!”

“那是北极星。”

李隆盛想起北极冰海,位于北极磁点上的孤岛。他站在英卡身后,紧贴少女后背,抓紧她的手臂。乌黑发丝里的气味,像诱人的龙涎香。另一只手搂住她的腰。她的腰很细,却坚韧有力甚至滚烫。

她回过头,目光撩人。冬天的罗布泊很冷,身体紧贴在一起,互相传递体温。

李隆盛闭上眼睛,回想自己过去的一生,咬着她的耳朵轻轻说:“英卡……英卡……英卡……”

“如果能一直这样就好了。”

她在黑暗中呼唤他,带着荒原的野性,就像一匹独行的母狼,要把男人一口吞噬。李隆盛别无所想,坠落在水边的苇草堆,长夜漫漫。灵魂被肉体支配,理智被欲望摧毁,只剩最原始的部分,紧紧结合在一起……